遗产继承
父亲再婚后,母亲留下的房产怎么办。
父亲再婚后,母亲留下的房产怎么办。 情节:母亲温良谦恭,勤俭持家;父亲玩世不恭,自私无赖,育有一对儿女。家在县城中村有一处房产,两间门面,四套住房,属于村民自建房,无产权,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也许是积劳成疾,也许是积郁成疾,母亲不幸罹癌,多年前在城中村的房产建完后,就撒手人寰,临终前,怕父亲败落家业,故把集体土地使用证办成儿子的名字,并叫来律师,让亲朋在场,写下遗嘱:房产归儿女所有,并让父亲认同签了字。待母亲死后,父亲反悔,因为觉得自已没有房产,就再讨到老婆,所以也去找来律师,以户主的名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名义,把集体土地使用证更改成自己的名字,儿女不想与他胡搅蛮缠,也不与他计较,也就沉默。父亲经过十多年的“讨老婆”历程,终于找到一个小他接近十八岁的女人,并且扬言要和这个女人结婚,而且父亲根本就不听劝说,无视儿女存在。现在儿女所担心的是,一旦结婚,待父亲死后,那个女人会分得房产甚至霸占房产吗?儿女也不想让母亲的心血和遗愿毁于一旦。
法律知识浅薄,望老师们释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简单明了9(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5-05-06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