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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双方均为教师,离异重组的家庭,一方有一孩子,是否可再生,若生会有何处罚
双方均为教师,离异重组的家庭,一方有一孩子,是否可再生,若生会有何处罚 我曾经有一个孩子 离异后孩子跟前妻,现在我与一位携带一女儿的离异母亲重组家庭,我们双方都是云南某小镇的教师,我们是否可以要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如果要了会有什么处罚,会取消教师资格么?
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蒋昀(云南-思茅)
提问时间:2011-02-20 17:00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李同红律师
2011-02-20 19:25
不会的,再婚夫妻可再要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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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2-21 11:57
不可以了。建议具体向计划生育局查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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