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被动离婚,求助
被动离婚,求助 我与妻子结婚6年,并生有一个女儿,现年4岁半。我与妻子同在深圳工作,但是妻子很少回家,在夫妻关系没有出现问题前一般半月左右回家一趟,出现问题后妻子就不定时回家,一般一月或者两月,再此之间偶有性行为。
妻子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因为08年妻子的外公过世,因为我们是四川人,时间已是08年腊月,已经入春运期了,妻子在三天内曾接到老家人三次此电话,第一次是告知外公病重,二次是病危,第三次是过世,在第三次时,老家人要求就妻子回家,妻子告诉老家人,由于春运不好买回家车票,但老家人要求妻子坐飞机回家,妻子把上述经过告诉了我,我当时告诉妻子,外公已过时无法再见最后一面,回家可能已赶不上,但妻子受到老家人的要求,并坚持要求坐飞机回家,要求我支付回家机票,并对我有过激语言,我当即回应,你死了外公,是不是我家就不过日子了,就应这样一句话,妻子至今耿耿于怀。但此后我为我说话过激想妻子赔过错。
第二件事是妻子在生孩子时,由于我的母亲左手手腕摔断,不能照顾妻子,便要求岳母帮助照顾妻子坐月子,当时岳母在县城打临工,但岳母拒绝了,就此我本人起初心里却有不快,但随着孩子长达,这些问题已经化解,我也曾和岳母就此事有过沟通,我对妻子娘家人已无任何埋怨。但妻子觉得我对娘家人不够热情。
第三是,妻子曾经在与朋友发送短消息时,被我无意间发现,出现很暧昧的内容,再婚期间发生被我发现有两次,此后妻子在家,一晚凌晨1点左右,妻子在床上与他人发短信,打扰我休息,在我多次要求她有事情能否在第二天再聊时,被妻子拒绝,随即我将妻子手机摔坏。此后和妻子因各种矛盾和误会,在吵架时,一气之下我曾将妻子的个人物品任掉。
以上三点是妻子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离婚理由。
妻子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孩子由妻子抚养,并要求我一次性支付5W抚养费。
同时我和妻子再婚期间,妻子在08年前的两年多时间里累计向家里交了3.5W元,并在离婚请求中,要求我返还这3.5W元。
孩子从出生一直由我抚养至今,妻子很少照顾孩子,
请问律师:
我在这场婚姻诉讼中,我该怎样保证我的权益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我们之间的这点财产分割。
我要求孩子由我抚养,并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5W元合理吗?我能在应诉中获胜吗?
同时妻子并无照顾孩子的经验和能力。
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被动离婚(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2-20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