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找了个对象身份证年龄是1999年3月份的,她的实际年龄是十八岁
你好,自愿的,不构成强奸。可以协商的。
不构成强奸罪。女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向你核实情况,你要保留双方来往的证据,比如短信,电话记录、照片等。如果女方虚构事实告你强奸,涉嫌诬告陷害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自愿的不算,收集证据,委托律师
自愿的,不存在犯罪
如果你们是自愿在一起的,双方都不构成犯罪
你好,双方自愿的,不构成强奸
您好,必须有证据证明才可以的1
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罪
你好,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也不属于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