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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民事诉讼案,楼下诉我家自2011年至今每年采暖季均漏水给对方
一起民事诉讼案,楼下诉我家自2011年至今每年采暖季均漏水给对方 一起民事诉讼案,楼下诉我家自2011年至今每年采暖季均漏水给对方,但其未提交任何动态视频,且未让我家看到漏滴水的现场,要求更换沙发,也未有沙发浸水的照片,我家地上管道2011年曽因小区推迟42天供暖有轻微渗水,我们进行了阀门垫片的更换,属采暖季热胀冷缩,但未向下滴漏,与我家一墙之隔的管井房连续两年均水管爆裂积水严重。对方申请了两次鉴定,第一次试水打压我家地下管道没问题,工程师判定与我家有关,但未有任何科学检测说明,还提出不排除管井房积水问题,但物业不配合检测。第二次该鉴定机构法人来堪验,根据她说的不符合常理的时干时漏的情况得出结论无法判定,原本没有任何证据指向我家,可是对方买通关系,说将前两次鉴定结论作废,重新鉴定,而且在与法院说好中院指定过鉴定机构后才告知我家,且这家鉴定机构在未堪验现场前就给出砸地砖的破坏性检测方式,我家未同意要求法院对此事给出合理解释,法院不予理会,后来2013年法院来电说原告增加物业和地产为被告,让我家出庭,在未判决前原告自行粉刷了其客厅和卧室,后以我家在楼上且拒绝重新鉴定为由判我家败诉,且提出我家若觉得与我家无关可另案追偿,说地产物业与原告是合同关系所以不担责。我家不服判决进行上诉,中院第一次开庭犹豫审判长被临时换人,对方没提前买通,感觉比较公正说好等采暖季来看现场,还提出此案为新案,案卷号是2014年的,对方中间买通法院撤诉再诉讼,我们连新起诉书都没看到,而且在区法院我方提交的多个由相关人员签字的证明均未质证。zhongyuan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05-05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