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别人打架, 打电话叫来的人无意间用刀子把对方扎死了。请问如何处理? 他会判几年?
首先,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你朋友和A构成共同犯罪。
然后,要确定A在犯罪中的作用,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如果A也参与打斗了,而且也把人打伤了,应定为主犯,又因为把人打死了,处刑较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A可能判处可能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A没有动手,那就是从犯了,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A处刑处刑比较轻,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处刑十年以下,根据作用不同,也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或者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