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情况是卖方在其小区有一个租来的固定车位,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书时加入了“买卖双方协商同意

情况是卖方在其小区有一个租来的固定车位,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书时加入了“买卖双方协商同意 情况是卖方在其小区有一个租来的固定车位,买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书时加入了“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卖方须在该物业签订正式《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协助买方变更固定车位租赁使用权,同时一个月内签出该房内户口”。请问,如果车位变更失败,被管理处回收后,卖方是属于违约吗?还是说是一个怎样的情况?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5-04 23:5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