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出钱为我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可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全款并登记你个人名下的,是你个人财产
您好,需要看登记在谁的名下的
登记在你名下就是你的财产。
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登记在谁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