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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快递承包区域的老板,我聘用了一名工人,聘用时说好的薪酬是派送一票快件一元钱

我是一个快递承包区域的老板,我聘用了一名工人,聘用时说好的薪酬是派送一票快件一元钱 我是一个快递承包区域的老板,我聘用了一名工人,聘用时说好的薪酬是派送一票快件一元钱,一个月结一次工资,由于后来看他干的挺好,就与他谈,每个月多加他500元底薪,但条件时需要干满一年,如果干不满一年则扣一个月工资,后来他只干了4个月,于是我就扣了他一个月工资,结果他去劳动局告我。请问这个诉告成立与否,我是否会承担责任?补充,我与他没有任何书面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5-04 14: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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