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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时女方家人和本人到男方屋里吃饭,当初是女方去男方家里,男方家里给女方四千人民币,介绍人也有红包
相亲时女方家人和本人到男方屋里吃饭,当初是女方去男方家里,男方家里给女方四千人民币,介绍人也有红包 相亲时女方家人和本人到男方屋里吃饭,当初是女方去男方家里,男方家里给女方四千人民币,介绍人也有红包。那天是男方爷爷生日。女方接触一段时间发现自己不喜欢男方,并且有了男友,现在男方要求巨额赔偿,并且男方不承认那天是男方爷爷生日,反说是订亲。男方家女方把男方家那天请客的钱赔了,还要补偿青春损失费等费用合计一万左右人民币,这种情况可否告男方敲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5-05-04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