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因医院误诊导致患者原发疾病病情加重,致患者死亡,医院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因医院误诊导致患者原发疾病病情加重,致患者死亡,医院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我一个亲属,突发肚子疼,于2015年4月13日早上8点送医院就诊,因患者告诉医生有冠心病史,所以医生就做了一系列检查并按心脏病进行治疗,但治疗9小时无效,后于当日下午5点,经护送患者人员提醒是不是阑尾炎时,医生才按照阑尾炎进行检查,诊断结果为急性阑尾炎并穿孔,但因为当时患者家属不在现场,没有人签字,所以医院方拒绝给患者做手术,直到第二天凌晨2点家属到场签字才实施手术,但因间隔时间太久,患者腹腔严重感染,导致患者肾衰竭,肝功受损严重,并发DIC,诱发冠心病,后经救治无效死亡,请问,当事医院是否负有误诊导致患者死亡的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5441……(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5-05-03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