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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在单位贴字条侮辱漫骂

被别人在单位贴字条侮辱漫骂 2010年1月25日,有人在单位大门口贴了字条,上面写着“某某某和某某某是奸夫淫妇”,当时报告了领导,领导说会查的,查了两天单位就正好放了年假,也没报案,请问现在可以报案吗?这构成诽谤罪吗?对了,单位有监控,看到了人脸,但是保卫科的人不让本人亲自看,领导说不认识,应该不是本单位的人,可以查得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Xj6566(河南-许昌)
提问时间:2011-02-1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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