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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打架,甲方先动手(2人)乙方8个人,甲方一人拿木棍,乙方都拿铁器

双方打架,甲方先动手(2人)乙方8个人,甲方一人拿木棍,乙方都拿铁器 双方打架,甲方先动手(2人)乙方8个人,甲方一人拿木棍,乙方都拿铁器,结果把甲方打伤,一人头缝5针,半个身子紫色,眼部肿胀,另一人住院时癫痫,抢救3小时,以前没有过癫痫病,甲方目前住院,因为家比较远,经济不好,住院只交了1000块,目前院方不给用药,警察让我们出院,要拘留我们,请问我们双方的责任怎么划分?赔偿和医药费怎么办?假如我们出院,医生要求回家静养,警察可以拘留我们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5-05-02 17: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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