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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在未满十五岁时,就被我叔带着到派出所办理了身份证,然后到信用社办理了三万元的贷款
我的弟弟在未满十五岁时,就被我叔带着到派出所办理了身份证,然后到信用社办理了三万元的贷款 我的弟弟在未满十五岁时,就被我叔带着到派出所办理了身份证,然后到信用社办理了三万元的贷款,至今未还,本金加利息现在已经11万元了,一,请问当初签的贷款合同是否无效?二,可否把当初的贷款转给我三叔?三,如果我三叔不承认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5-05-01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