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耕地违法建筑
耕地违法建筑 我村于2014年7月份由村委会决定将基本农田改种为核桃树,说是给农民4年的陪产,每亩1000斤小麦,600斤玉米,4年后核桃树由村民管理。不在给村民陪产。今年3月份,我看见有人在我家地里,盖起了房子,找村委会问原因,村委会说是地已收回,与村民没有任何关系,村委会没有和村民签订任何赔偿协议,擅自将基本农田租给一个卖汽车的,基本农田的性质变为建设地,法律是所不允许的,我多次向租地单位告知,没有合法手续不能盖房无果,村委会也不予我签订赔偿协议,我3月下旬已向河北省国土局、石家庄市国土局、鹿泉市国土局打了举报电话,至今没人给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聚强(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05-01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