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的车子与行人发生事故后 伤着住院 医药费垫付了一万三千多,总共费用差不多三万

我的车子与行人发生事故后 伤着住院 医药费垫付了一万三千多,总共费用差不多三万 我的车子与行人发生事故后 伤着住院 医药费垫付了一万三千多,总共费用差不多三万,事故责任书还未定,验车已经合格 过了七天 交警说要我再垫付一万医药费才给放车,请问这样合理吗?因为事故的话不可能是我全责 (行人不在斑马线行人横穿马路来回晃悠)我这边垫付了钱怎么要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4-30 14: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