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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网上认识一个骗子,他编造了许多虚假事实,用和我发生一次
去年在网上认识一个骗子,他编造了许多虚假事实,用和我发生一次 去年在网上认识一个骗子,他编造了许多虚假事实,用和我发生一次关系为筹码要求借钱不然就在群里公开我的事情,因为老公多疑蛮横我怕暴露,就同意借给他钱了,后来他就失踪了,我在他空间留言她的一个网友回应他以借钱的名义拿走这个女人两万块钱,讨要无门,看见我的留言开始和我联系了。骗子第一时间封锁了自己空间不许任何人访问。报警后立逃才在火车上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四月二十九号检查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今天骗子已经获得自由了,我多次追问公安局是一什么理由不予批捕。得不到回答。我能不能改立诈骗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04-30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