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变更抚养关系
变更抚养关系 我和老公12月17号在民政局协议离了婚,因当时男方威胁我要求要孩子的前提下跟我离了婚,当时我没有选择,才答应了他的要求。在商议书上明确写着女方可以每周就是星期五晚上到星期天晚上可以把孩子接回家,假期女儿可一跟母亲待女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天,但男方没能遵守。现在我想把孩子要回来。如果我上诉,我能赢吗??我老师,有固定收入,而他没有工作。还有孩子才1岁7个月,是女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帕提古丽(新疆)
提问时间:2011-02-18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