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叔侄女结婚,生有一男孩子,现在双方感情不和,女方想通过近亲结婚宣布婚姻无效

叔侄女结婚,生有一男孩子,现在双方感情不和,女方想通过近亲结婚宣布婚姻无效 叔侄女结婚,生有一男孩子,现在双方感情不和,女方想通过近亲结婚宣布婚姻无效,是否能通过,孩子的话要怎么判决,女方从孩子出生没有尽过抚养义务?如果孩子归男方,女方需要出抚养费吗?男方当初给女方的38000元彩金能要回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4-29 20:53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