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大家,宅基地转让协议里的这一条有法律效用么
请问大家,宅基地转让协议里的这一条有法律效用么 你们好,我家是农村的,有同村的亲戚想买我家的宅基地盖楼给儿女结婚,但他现在没有那么多钱,一次性支付太多买宅基地就没有钱盖楼了,所以想先支付给我们三万元钱,并且签订宅基地转让协议,协议里有这样的一条,请问有法律作用么?以后他如果卖的话别人说盖好楼再卖可以赚十万,因为是四间临街宅基地,他们如果自己住的话我们因为是亲戚关系不会再要他的钱,但如果他盖好他儿女卖的话,我们想要宅基地剩余应得的钱(这块宅基地单卖的话也值七万,我们没钱用于盖房,一直闲弃在那里);
协议的一条内容:
甲方将宅基地转让给乙方,乙方需支付三万元钱,但乙方在甲方转让宅基地上只能盖房用于自己居住,不能再转让他人。如果未盖房或盖过房再转让予他人,需在转让或出售、赠予的同时再补偿给甲方4万元钱。违约不给则原转给乙方的宅基地与宅基地上所建房屋,自动归予甲方所有。
这条请问有法律的作用么,他儿女假如以后卖掉房子,不给我们剩余的宅基地钱,我们起诉他们能轻松获胜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iuzhu……(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5-04-29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