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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儿,我父亲早亡,我母亲有三个子女,还有两个是儿子,母亲不久前去世
我是女儿,我父亲早亡,我母亲有三个子女,还有两个是儿子,母亲不久前去世 我是女儿,我父亲早亡,我母亲有三个子女,还有两个是儿子,母亲不久前去世,整理遗物时发现两个东西,一个是母亲的遗嘱,内容是“本人所有财产包括将来归于我名下的生前房产,都由我女儿继承”,还有一个是与我小姨的产权确认书,内容是“小姨名下的某某某房屋,实际产权与处分权为我母亲所有,购房出资为我母亲,产权登记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现在小姨认可这份协议,准备把房屋过户给我们,但两个儿子说母亲过世前没有登记产权,不算是生前房产,不能按遗嘱继承,请问,我作为女儿,遗嘱的收益人,可以要求按母亲遗愿继承这套房屋吗?如果儿子们不肯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4-29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