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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在大学刚毕业就通过网络和丈夫相识,他一直都说他是大专文凭,并就职杭州某公司的设计部经理,月薪4500元外加奖金。三年后我们领取了结婚证正准备办结婚酒席时,却得到杭州派出所发的传票,因为偷窃被叛11个月。我怀孕并独自承担准备结婚的压力。但当他出狱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外面呆了几个月。当他来到我的工作地方时,就要求我与他离婚,我没有答应。后来他就对我施加暴力和进行赌博,现在他要求离婚但是要求我抚养孩子。由于他没有给我父母一个很好的交代,我们也没有房子。所以我和孩子没有去处,再加上我上学贷了几万元的款现在银行在催促,我现在身体也一直不好,特别是在生孩子时留下的病根,现在导致我已是宫颈糜烂2度,如果孩子给我无法生活,这时可以把女儿留给男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永周(贵州)
提问时间:2011-02-17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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