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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的青年,我今年23岁,平时也没有什么不良行为。4月27日晚约九点左右
我是一个普通的青年,我今年23岁,平时也没有什么不良行为。4月27日晚约九点左右 我是一个普通的青年,我今年23岁,平时也没有什么不良行为。4月27日晚约九点左右,我骑着一款‘骠骑’电动车,车上装了很多装饰用的LED灯条。在经过一个路口时,路边临检违章的交警使用高光手电照着我一直闪。经过后,我回过头问:“干什么?”,这时有一交警冲我招招手示意我过去。当我过去后,立马就被他们抓了起来,说是我的车违规装了多种灯饰与气喇叭,并且在经过他们的检查岗位时,对着他们鸣气喇叭,使用大灯变光闪他们。而事实恰恰相反,我并没做出他所说的行为。当他们把我的车骑回交警队时,在座桶里发现了一把刀刃长约35cm的刀,在市场上随处可买到的刀。然后他们询问我为什么在座桶里放把刀。我是这么回答的:夜晚出门用来防身的。确实是因为儋州这段时间治安太差了,我有几个朋友已经被人抢过摩托车、皮包以及身上的贵重物品,所以我才买了这么一把刀放车上。后来他们对我进行了拍照指认物品,第二天便把照片发到了网上,并被冠以“酒驾”的罪名!请问他们这样做对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海南)
提问时间:2015-04-29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