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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下户人民公社集体在我村造林,1979年下户这片林地分组我组

未下户人民公社集体在我村造林,1979年下户这片林地分组我组 未下户人民公社集体在我村造林,1979年下户这片林地分组我组,当时我村分到组的集体林地都没有填承包合同。1989年时行二伦延包以前没有填的全部补填交由县林业部门备案发放延包证。现在村委会利用别人的承包合同指东卖西把这片林地卖掉。村委会什么证件都没有把承包给我组的这片林地卖掉。我想问一下老承包都没有填延包补填了,延包在法律生不生校。人民公社造的分给组里面了,有没有文件说归村集体所有,村委的行为够不够成侵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5-04-28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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