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律师你好!我跟对方2013年结婚,由于身份证不够年龄登记所以只在他家摆了酒席

律师你好!我跟对方2013年结婚,由于身份证不够年龄登记所以只在他家摆了酒席 律师你好!我跟对方2013年结婚,由于身份证不够年龄登记所以只在他家摆了酒席,当时他家给了我家两万礼金,准备到结婚的日子我流产一次,婚后也流产一次,经过两次流产我感觉他不体贴渐渐对他失望以至于感情不和,所以在2014年我只跟他见过几面相处时间短,现在我怀孕六个月了因为孩子不是他的我跟他以感情不合提分手,他家一致认为孩子不是他的甚至说怀疑以前两次流产都不一定是他的,以前流产两次确实是他的只是这次不是,但我不承认不是他的,现在他家说如果要分的话孩子生下来后要给他们,我坚决不同意孩子给他,他们就要我赔偿这些年一直以来他们花的钱,不然就要打官司,请问如果真的打官司我的胜算是多少?如果没胜算赔偿又要赔偿他们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4-27 13: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