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单位规定是否侵权?
单位规定是否侵权? 尊敬的老师: 你好!我是一所公办幼儿园的幼儿教师。我们县城很小,只有我在的一所公办幼儿园,所以我的小孩也在里面上学。现在我孩子4岁,报名时不在我的班上,是分在别的班级,但我们的教室是并排在一起的,孩子和我是隔壁,出了门就能见到。本来幼儿园也有规定,自己的孩子不能在自己班级,但原来一直只是说说而已,没有什么硬性的惩罚。现在院长突然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如果发现教师子女在自己班上的,发现一次要扣除50元工资。这是否是单位制定的霸王条款?有没有侵犯到我和我孩子的相关权利?求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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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起银苑(云南-楚雄)
提问时间:2015-04-27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