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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偿比例问题

交通事故的赔偿比例问题 律师您好!我1月份跟一摩托车轻微相撞,我负主责,对方次责,对方轻微伤。都有交强险,现在结案了,总共是赔偿金额4980元,我想问问,这4980元赔偿,保险公司出一部分,不足的部分,是不是要由我个人来补足?另外,对方也有次责,对方的损失是不是不完全由我负责?而应有一个比例,三、七或是二、八?谢谢! 问题补充:还有,对方只能提供去年一年总共的个人完税证明和收入证明(每月的工资总额,但没有详细的工资表),无法提供发生事故时前三个月的工资清单,这时怎么核算误工费呢?交警结案时是计算每天487元,总共7天。 我这边的保险公司一定要对方提供前三个月的工资单,不然只能按照每天51元的标准办理误工费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晓楠6099(广东)
提问时间:2011-02-1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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