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知情的情况下,未有书面证明刻制公章的什么处罚?
什么单位?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处罚
应该不构成犯罪,不必处罚。
尽快停止该行为并及时通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