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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个财产抵押问题,我去年十一月份办理的抵押贷款,当时抵押30万
你好,我想咨询个财产抵押问题,我去年十一月份办理的抵押贷款,当时抵押30万 你好,我想咨询个财产抵押问题,我去年十一月份办理的抵押贷款,当时抵押30万,抵押登记后去公证处进行了抵押公证,当时说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过后由于还款问题双方协商不一致,因为是找的民间借贷,对方恶性要求要么还钱,要么就把房子过户过来,寡不敌众只能勉强附和,但要过户必须先解压,当解压后正好房管所下班了,最后我坚持不办过户这样又进行了抵押,我想问的是,这次抵押是之前抵押办结后再次抵押的,这种的话之前公证的公正不会不随着刚才的解压失去了效应,对方是否还能拿第一次借贷的手续来诉讼,我的理解第一次已经办结清后,相互关联的手续是不是也伴随着结清失去了效应,对方现在用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传唤我是否有效应,第二次抵押连借条都没写,也没公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04-24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