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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民事裁定书

荒唐的民事裁定书 案也立了,庭也开了,审也审完了,历时3个多月,末了来了个民事裁定书(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滑天下之大稽,是法官不董法,还是碰到难得糊涂的庸官所为。还说适用《民事诉讼法》119条第4款。法院这样合规吗?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完全在开发商手续不全,和政府一点关系都没有,,法院这样偏袒开发商太露骨了,我们该怎么办?如果上诉就会发回重审,那就无法公正判决,开发商拼命阻挠判决书下达,已经和法院组成统一战线对付我们,我们该怎么办?天平已经失衡,青天在哪下可以退起诉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平88(黑龙江-黑河)
提问时间:2015-04-23 16: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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