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国定节假日是必须支付工资还是还可以调休????
国定节假日是必须支付工资还是还可以调休????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劳部发[1994]503号 颁布时间:1994.12.14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我想问一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此条是否与上述条款有冲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94155……(河南-漯河)
提问时间:2015-04-23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