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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电棍电击人致心脏病发死亡

电棍电击人致心脏病发死亡 朋友甲(男,30岁),借钱给同村人乙(55岁左右,男),丙(男,28岁)为担保人。
事发当天,甲乙丙同聚与丙家中,甲、乙发生口角后,甲用随身携带电棍(地摊购买)击到乙,乙回到家后两小时后死亡,为心脏病发,尸体解剖后一下葬。事发当时丙未进行任何参与击打乙的行为。
我想咨询,本案判定为刑事案件吗?其中对甲与丙如何判罚?如何量刑?如果可以庭外调节,死者家属不追究责任,可以吗?经济补偿需要多少?

我就这么点分,如果有帮助的,我都给了!以后在追加(等我有了分之后)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incho……(上海)
提问时间:2011-02-15 11:54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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