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全额交完了,合同也没有,房产证也一直未签下,只有收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卖家违约您可以主张违约赔偿的。
可以要求退房和赔偿
如对方没有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这个房屋买卖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其退回所有购房款,并要求赔偿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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