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请问下:我是有户口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是否属于安置对象?

请问下:我是有户口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是否属于安置对象? 我是重庆双福新区高浒村的,于2009年双福新区引资租地中租用土地及房屋。在租地之前我和我父母的户口是分开的,也就是我父母一个户口本,我和妻子女儿一个户口本,租地前由于没有把父母的房屋产权分给我。造成我是属于有户口但无房屋产权的村户。在租地协议上是由我父亲签名的合并安置协议,协议上我父亲要了两套还房,但都是属于我父亲的产权。而我户口上的三个人就是拿了搬迁奖励金和还房还没建好之前的过渡金。但这合并安置协议书上却没有我的签名,也没经过我的同意。请问这份协议是否生效?还有就是我有没有要求分得还房的权力?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tian……(重庆)
提问时间:2011-02-15 11:1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