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对于合同中有争议的内容该怎么解决vip

对于合同中有争议的内容该怎么解决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0月份经过中间人介绍我们和一个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施工协议书,现在还未进行正式的招投标,目前施工进度已到6层封顶,建设方该进行付款了。由于签订合同时甲方屡次改合同,在最后签订的合同上我们没有注意有这么一条是“发包简要和主材价格及施工管理规定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我们签合同时,发包方并未提供发包简要,也没有提及发包简要的事情,我们也没有领取。现在该付工程款了,却以发包简要中有提及只付50%工程款另外50%全部以房顶款来说。我们施工方到现在都没见到过发包简要,如果真要顶50%的房子的话这个工程我们就干不下去了,资金根本周转不过来。请问这种情况下作为施工方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能不能看成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另外,如果我们提出发包方现在给出的发包简要中的内容与我们当时看到的内容完全不一致,因为当时建设方并没有给我们看发包简要,双方也没有就发包简要进行讨论并进行签字确认。这样的话如果进入法律程序法院是否会支持我们的说法。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让我们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地方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yzlm8……(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5-04-22 11:32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