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员工被用工单位要求辞职,从未支付过加班费,请问如何劳动仲裁?

劳务派遣员工被用工单位要求辞职,从未支付过加班费,请问如何劳动仲裁? 本人于2010年6月1日正式被派遣公司派遣到现用工单位工作。本人一直按照用工单位规定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按时考勤,并无工作不称职现象。
2015年4月9日,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要求我提出主动辞职,我予以明确拒绝。但我仍在用工单位的要求下,完成了工作交接。在交接工作完毕后,用工单位以不想我呆在原办公室为由将我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不予理睬。
我认为用工单位通过欺诈的方式让我进行了工作交接,导致工作岗位发生变化,而非我同意调离工作岗位;且用工单位管理不规范,自2010年6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起至今从未向我支付过合同里所写的加班费用及年假未休的补偿。
现在我想劳动仲裁,被申诉人是派遣公司及用工单位两者皆有,还是只是用工单位?我能否要求被申诉人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年假维修补偿金?
谢谢各位律师的无私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issed……(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5-04-22 08:56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