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儿子十岁在学校和同学玩耍,摔伤下唇处有两厘米伤口缝了三针
可以协商根据实际损失赔偿,学校存在过错的可以主张赔偿。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你可以与侵权人的监护人协商赔偿,如果学校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协商解决吧!
你好,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整容费等实际损失,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您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若学校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可以要求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孩子的监护人赔偿相关费用,学校由于没有尽到看护责任,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方的监护人进行赔偿,如果学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您好,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要求学生家长赔偿
如果学校监护不当可以主张学校的责任,也可以主张家长的责任。
这种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对方法定监护人进行赔偿。如果学校未尽到注意义务,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