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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号下午五点左右,我骑着电动车,在回家路上十字路口,为了躲避对面来的摩托车
十四号下午五点左右,我骑着电动车,在回家路上十字路口,为了躲避对面来的摩托车 十四号下午五点左右,我骑着电动车,在回家路上十字路口,为了躲避对面来的摩托车,摔伤晕倒,摩托车车主把我送到医院抢救,摔伤腿,本来一直都是摩托车主交的医药费用,后来不想交医药费,最后连人都找不到,当时没有报警,不知道这样的情况,能打官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5-04-21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