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公司老板意欲对我施行暴力侵犯,是否构成犯罪?
公司老板意欲对我施行暴力侵犯,是否构成犯罪? 本人在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一职,前日晚上陪同老板王某与客户吃饭,饭后王某有些醉酒,提出要去我家里坐坐,在我百般推辞无效后,迫于压力,只好应允,王某要求司机在楼下等着后,便与我一同上楼,在我家歇息片刻后,王某趁我不备,意欲对我施行暴力侵犯,在我极力与其厮打下未能得逞。王某离开后,我曾一度想不开要跳楼,幸亏我朋友及时赶到才未酿成大错,今日王某又发短信给我,希望能用钱私了。让我不要告他,因为其是某省的政协委员,以及一大堆头衔。事发当日其在我家里喝过水的杯子,抽过的烟头,我被撕烂的衣服,身上的伤痕以及其发给我的短信我都有保存。
现在想请问律师,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具体是什么罪名?我要是告他的话,流程应该怎么走?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木鱼2015(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5-04-20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