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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在一家劳动公司上班,在2014年1月26日,上班期间使用手电锯把手割伤

我在一家劳动公司上班,在2014年1月26日,上班期间使用手电锯把手割伤 我在一家劳动公司上班,在2014年1月26日,上班期间使用手电锯把手割伤,应要快过年公司以及我老板为能给我解决,承诺在2015年3月解决;让我安心回家过年,回家我说没钱,老板给了3000元生活费。今年我过来解决问题的时候公司人说去年已近解决,就那3000元,我想咨询怎样才能找公司给我合理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04-20 13: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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