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职务是出纳,我们公司欠一个包工头一笔款,我有在一份公司与包工头的结算单上签字
起诉是对方的权力,但是不代表会胜诉;你职务行为的话,和你个人无关,积极应诉,说清楚。
积极应诉即可
由于你在结算单上签字,因此为列为被告法院并无不当,但你可以这属于公司纠纷,与你个人无关作为抗辩理由.
好好委托律师应诉,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