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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朋友在网上订个房间,去住房的时候老板让加钱,我们不同意和老板发生了冲突

昨天和朋友在网上订个房间,去住房的时候老板让加钱,我们不同意和老板发生了冲突 昨天和朋友在网上订个房间,去住房的时候老板让加钱,我们不同意和老板发生了冲突,眼睛被打肿了,我们就报警了,到了派出所警察让去医院检查伤势,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表面看不见什么就是有瘀血,然后警察就让我们私下解决了昨天看那老板把自己说的可怜就跟他算了,但是今天去拿检查结果上面是,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和左侧眼睑皮下软组织略肿胀,想咨询一下这算得上轻伤吗?能再次起诉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5-04-19 21: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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