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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三十年前分家单现在有法律效率吗?

您好,请问三十年前分家单现在有法律效率吗? 我父亲三十年前和我三叔闹分家当时我三叔跟我爷爷一起过,后来就找了四个证明人把仅有的三间房产分割成了两份,我三叔家一间半房,我父亲一间半房,并且双方及四个在场分家的证明人都签了字按了手印,那时候老房子都是东西屋的那种。分开家不久之后,由于住在一个院对面屋经常打架,于是我父亲就搬出去住了。这样搬出去以后我三叔家就把属于我父亲的一间半房子占用了。当时我父亲也没多想就认为我三叔用就用吧闲着也是闲着。直到十年前大队办理房产证时。我三叔没经过我父亲同意就把属于我父亲的一间半房子写在自己名下,现在等于三间房子房屋所有权是我三叔,现在我父亲和我弟弟想翻盖老房子我三叔不让盖并说三间房子都是他的,说他有房产证分家单没用,请问那个分家单还有法律效率吗、当时的证明人也有两个已经不在了。属于我父亲的一间半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z……(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5-04-19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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