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建筑合同纠纷
建筑合同纠纷 我公司于2010年5月23日和基建单位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其中开工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12月30日。在签订本合同时我公司又交给对方工程保证金10万元。对这个所交的10万元我们又签订一份合同内容大概是:建筑工程如正常开工分三次返还我公司的保证金和大体返还时间;如果不能按时开工,推迟超过20天后基建单位将按照我单位所交的保证金的1.5倍返还给我单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到2011年2月12日本项目还没有正式开工。我想再这样下去如果再没有什么结果我想通过法律程序催要我的保证金10万。我想问要通过法律程序这份合同的最后的时效是什么时间?
还有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是当时签合同时的公章华隆火鸡有限公司(法人姓张)但合同上签字的人姓高是本场的另一个负责人,养殖场的地址一直在陇县。后来场里通过陇县的招商局要引进外资办成合资企业。2010年7月又在陇县注册了一个华宝养殖场(法人还是张没有变)年前又注册了一个合资公司宝鸡华宝养殖有限公司。其董事长是原法人姓张的,副董事长两个:一个是我们合同上签字姓高的,另一个是外商的一个。如果到时间我这边想通过法律催要这笔款看有什么困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cp756……(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1-02-13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