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共同房产,老爷爷过世后没有让子女继承老爷爷的份额,房子被老奶奶卖给了外孙并过户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可以要求支付房屋补偿
可以要求外孙进行补偿。
可能过户无效,要看细节
你好,可以主张的。
1、如果老爷爷有遗嘱指定老奶奶为继承人,则其他人无权继承该房产,否则有权主张继承权;
2、如果有权主张继承权,建议起诉维权。
如果老爷爷没有立遗嘱,子女可以要求继承老爷爷的份额....
可以。房产的一半为男方一半为女方。男方死亡后,女方和子女有同一顺位继承权。
这是可以要求外孙补偿的
是可以主张继承的
子女在知道后2年内可维权
没有权利的。
您好,首先要看老爷爷是否有遗嘱将其房产份额只由老奶奶继承,如没有,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可以要求就老奶奶的卖房款主张分割。
你好,可以主张的。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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