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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我要投诉:4川泸县喻寺镇为什么要轻易放走故意
最高人民检察院:我要投诉:4川泸县喻寺镇为什么要轻易放走故意 最高人民检察院:我要投诉:4川泸县喻寺镇为什么要轻易放走故意杀嫌疑犯关德元?事实在案发时就由律师写提交,医生证实死因,由死者的大女婿黄忠发在当时医生的指导下,上诉到喻寺政府。政府委托官员审讯犯罪嫌疑人…。按法律规定,杀人犯(案)应该接警马上羁押凶手。但是喻寺镇对凶犯并没有采取强制错施,相反放走了凶手,等过年后再处理本案,凶手回家后杀猪送礼等手段。导致命案到了第2年3月都没有听到通知处理,我才多方追问本案,1直追问到今3年多无人处理凶手,我在网友和有关人员的建议下才报请检察院立案。为什么要放走凶手?请说明公开放走的理由?喻寺政府应承诺全部责任和不良后果。立即抓回凶手,争取宽大处理!希望律师进行法律解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云浮)
提问时间:2015-04-17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