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高中学生因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学籍
高中学生因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学籍 本人高二学生,因去操场路上,被后面一位高一学生踩到我脚,我让他道歉,他却不肯,然后他挑衅,但被旁边同学制止住了,之后在学校教学楼楼道碰到,正好是上操时间,高一高二都很多,然后就打了起来,结束后,我并不知道是谁去他们班找他的,然后被主任抓住了,但并未将高一学生打伤,没有任何伤,后来就主任把我从教室到学校德育处一路打,主任用手撕住我的头发,一阵爆打,到德育处后四位学校主任轮流打,在此期间听到主任说,把钢管拿出来打,但是没有拿出来,腿部有多处瘀伤,面部多次拳打,瞬时鼻血大量流出,然后又是一顿打,打完后开始了调查,因打架现场混乱,没有看清打架的人,因没有说出打架人的名字,又是一顿打!后来学校让我去调查把人找回来,找回来后,然后又是所有人被打一顿,后来给予本人和高二另一打架学生以开除学籍处分其他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学校因学生打架并未造成伤,而学校开除学籍合法吗?因打架而打学生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3707……(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5-04-17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