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现在生活不协调,不愿意再坚持,但是,对方要赔偿。目前
您好,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可以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没有过错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过错的,不需要赔偿。建议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没有过错无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