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判决
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判决 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表弟在读初中,当时有几个社会的小孩来学校挑事说要打他们,打架的原因好像就是看不顺眼他们。我表弟这边的都比那方的要小,只有十四五岁,那边的都是十七八岁的孩子,然后他们就相约去打架,我表弟也去了,可是全程并都没有参与打架,只是躲在一边观看,对方被我表弟这边的砍了几刀,有个小孩的手筋被砍断了,后来就报派出所了,在警察局也说明了我表弟没有参与打架,但是我表弟帮他们把打架的刀,钢管放在了自己家里,在警察局录了口供,最后我表弟赔了一千块钱,现在事情已经相隔大半年了,那家受伤的小孩家长又提出上诉,打官司,当时参与打架的小孩都收到了打官司的通知,我就是想问像我表弟这样的会有什么样的判决和处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拉菲比(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5-04-17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