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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后集体土地使用证还有法律作用吗

农转非后集体土地使用证还有法律作用吗 1969年响应国家号召下放到农村。1972年政府协助修建了土木结构房屋,并办有集体土地使用证。1982年落实农转非政策转为非农。2008年灾后重建申请了旧房翻新,经各部门审核同意翻修,集体土地使用证被土地所收走,至今未给发证,理由是非农没有土地使用权,请问原址翻修的房屋是否受保护?土地使用证户主是老人,赡养老人翻修房屋是其中一女儿,请问房屋归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留遗憾(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5-04-1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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